根据《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》和《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中华老字号复核结果的通知》要求,坚持“优中选优”的工作原则,实施“有进有出”的动态管理,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国家文物局等5部门组织对73个“附条件通过”复核的第一批、第二批中华老字号整改结果进行再确认。经企业整改、地方初核、专家评审,形成了附条件通过中华老字号复核整改结果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与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联系。
联系人:王义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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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流通发展司